关于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解答
市直各预算单位:
《宜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宜市财采发〔2020〕3号)下发后,市直部分预算单位来电咨询采购意向公开的范围等事项,现统一答复如下:
一、市直各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时按《宜昌市2021年度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宜公资交〔2020〕26号)文件规定,纳入宜昌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实施采购的项目,不需要在湖北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意向公开。
因预算单位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可不公开采购意向。
除此之外,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
二、市直各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时应在采购意向公告的备注栏中明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面向中小企业设置的采购包及具体金额。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2021年3月8日